本發(fā)明屬汽車摩擦
復合材料領域,用本發(fā)明的產品可取代原來的石棉產品,是一種新型環(huán)保型的紡織摩擦復合材料。傳統的汽車用摩擦材料是采用石棉纖維做主要原料。石棉纖維對人體的危害很大,可長期滯留在人體內,導致癌變。石棉剎車片和離合器片在汽車操縱時產生的灰塵含有石棉粉末,在生產這些產品的過程中也有大量粉塵產生,很容易被人體吸入,造成肺和氣管的嚴重疾病。同時石棉摩擦材料已不能滿足現代汽車高速、高強度的摩擦性能要求。我國已開始著手制定禁止生產和使用石棉材料的法規(guī),預計在2004年實施。歐美等西方發(fā)達國家已明令禁止生產和使用石棉材料制作的汽車用摩擦材料。目前迫切需要能滿足耐溫、摩擦系數好、磨損率低的一種石棉取代品。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選用了摩擦性能良好、耐溫性能優(yōu)越、價格低廉的玻璃纖維作為主要原料;同時輔以可紡性好、耐溫性能良好的特種化學纖維,使車用摩擦材料的高溫摩擦系數更好、磨損率更低、高速條件下的強力更高。用專用摩擦紡紗機生產的特殊包芯結構的非石棉摩擦材料同時解決了環(huán)保及現代汽車工業(yè)的需要。
聲明:
“車用摩擦復合材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