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粗粒拋廢工藝,其包括下列步驟:①經過破碎的原礦的粒度達到20MM后,破碎后的礦石經過預先濕式篩分,分出小于或等于3MM的細粒級產品和3-20MM的粗粒級產品,該小于或等于的細粒級產品脫水后直接進入下階段選礦;②上述3-20MM的粗粒級產品進入跳汰設備,根據礦物組成和堪布情況,利用跳汰設備分出輕產品即廢石和重產品,該重產品在跳汰設備的底部排出;③從跳汰設備底部排出的重產品通過脫水裝置脫除水份后進入下階段選礦。本發(fā)明跳汰設備選用BATAC風力脈動式跳汰機。本發(fā)明能大幅度提高礦石入選品位、流程簡單,易工程化、環(huán)保、節(jié)能。
聲明:
“粗粒拋廢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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