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振動臺,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
容置斗,所述容置斗設于底座上,所述容置斗具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容置電池,所述容置槽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
耐磨板,所述耐磨板貼合設置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所述耐磨板上開設有多個固定孔,每一所述固定孔與一所述穿孔對應設置;
多個緊固螺絲,每一所述緊固螺絲用于穿設一所述固定孔并與一對應的穿孔的內(nèi)壁活動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固定孔均為沉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緊固螺絲均包括螺帽及螺牙,每一所述螺帽靠近對應的一所述螺牙的一面設有限位部,每一所述限位部均為葵花放射狀的凸起,且每一限位部均用于和一對應的所述沉孔的內(nèi)壁抵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螺帽遠離對應的一所述螺牙的一面均設有十字凹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為正方形面,所述耐磨板為正方形片狀。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板具有四個邊角部,每一所述邊角部內(nèi)均設置有磁吸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底座包括座體以及四個支撐柱,所述座體為長方體,每一所述支撐柱設于所述座體的底部的一邊角處。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臺還包括治具,所述治具設于耐磨板上,且所述治具形成有多個收容槽,每一所述收容槽用于收容一所述電池。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振動臺,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收容槽均勻分布于所述治具。
10.一種振動試驗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操作臺以及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所述的振動臺,所述操作臺與所述底座電連接。
說明書: 振動臺及振動試驗機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池檢測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振動臺及振動試驗機。背景技術[0002] 現(xiàn)今,
鋰電池作為電動汽車的動力供應源,決定其運輸?shù)目煽亢桶踩H欢?,受道路振動與沖擊的影響,鋰電池會發(fā)生起火、爆炸等危險。因此,為了降低維修成本并預防災難性危險,需要在鋰電池出廠前進行
動力電池相關機械應力實驗,尤其以振動實驗為主。[0003] 然而,利用振動臺對鋰電池進行擺動測試時,需要將鋰電池放入容置斗內(nèi),由于鋰電池或者用于承裝鋰電池的轉運盒一直維持擺動狀態(tài),導致鋰電池的底部或轉運盒的底部與容置斗之間不斷摩擦,久而久之,會對容置斗造成損傷,進而影響到振動臺的使用壽命。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能有效避免對容置斗造成磨損且便于更換耐磨板的振動臺及振動試驗機。[0005]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0006] 一種振動臺,包括:底座、容置斗、耐磨板及多個緊固螺絲,所述容置斗設于底座上,所述容置斗具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容置電池,所述容置槽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所述耐磨板貼合設置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所述耐磨板上開設有多個固定孔,每一所述固定孔與一所述穿孔對應設置;每一所述緊固螺絲用于穿設一所述固定孔并與一對應的穿孔的內(nèi)壁活動連接。[0007]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一所述固定孔均為沉孔。[0008]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一所述緊固螺絲均包括螺帽及螺牙,每一所述螺帽靠近對應的一所述螺牙的一面設有限位部,每一所述限位部均為葵花放射狀的凸起,且每一限位部均用于和一對應的所述沉孔的內(nèi)壁抵接。[0009]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一所述螺帽遠離對應的一所述螺牙的一面均設有十字凹槽。[0010]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容置槽的底部為正方形面,所述耐磨板為正方形片狀。[0011]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耐磨板具有四個邊角部,每一所述邊角部內(nèi)均設置有磁吸件。[0012]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底座包括座體以及四個支撐柱,所述座體為長方體,每一所述支撐柱設于所述座體的底部的一邊角處。[0013]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振動臺還包括治具,所述治具設于耐磨板上,且所述治具形成有多個收容槽,每一所述收容槽用于收容一所述電池。[0014]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多個所述收容槽均勻分布于所述治具。[0015] 一種振動試驗機,包括操作臺以及如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振動臺,所述操作臺與所述底座電連接。[0016]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優(yōu)點:[0017] 1、在容置槽的底部貼設耐磨板,由于耐磨板的隔絕作用,避免了電池在擺動時對容置斗造成摩擦和損傷,從而提高了振動臺的使用壽命;[0018] 2、容置槽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且在耐磨板上均勻分布有多個固定孔,將每一固定孔均與一穿孔對應設置,然后通過每一緊固螺絲依次穿設一固定孔以及一穿孔,并使每一緊固螺絲與一對應的穿孔的內(nèi)壁螺接,從而將耐磨板牢固地安裝于容置槽的底部,避免了耐磨板在振動臺運行時出現(xiàn)移位或從容置槽內(nèi)移出的問題,進而使得耐磨板更好地用于保護容置斗;[0019] 3、當耐磨板由于多次使用或其它問題而損壞時,便于及時更換新的耐磨板。附圖說明[0020]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0021] 圖1為一實施例中振動臺的結構示意圖;[0022] 圖2為圖1所示的振動臺的另一結構示意圖;[0023] 圖3為圖2所示的振動臺沿A?A線的剖視圖;[0024] 圖4為圖3所示的振動臺在B處的放大圖;[0025] 圖5為圖1所示的振動臺中緊固螺絲的結構示意圖;[0026] 圖6為又一實施例的振動臺中治具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0027]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nèi)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0028]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0029]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0030] 本申請?zhí)峁┮环N振動臺,包括:底座、容置斗、耐磨板及多個緊固螺絲,所述容置斗設于底座上,所述容置斗具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用于容置電池,所述容置槽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所述耐磨板貼合設置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部,所述耐磨板上開設有多個固定孔,每一所述固定孔與一所述穿孔對應設置;每一所述緊固螺絲用于穿設一所述固定孔并與一對應的穿孔的內(nèi)壁活動連接。[0031] 為更好地理解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申請做進一步地詳細說明:[0032] 請參閱圖1至,其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一種振動臺10,包括:底座100、容置斗200、耐磨板300及多個緊固螺絲400,所述容置斗200設于底座100上,所述容置斗200具有容置槽210,所述容置槽210用于容置電池(圖未示),所述容置槽210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2101;所述耐磨板300貼合設置于所述容置槽210的底部,所述耐磨板300上開設有多個固定孔310,每一所述固定孔310與一所述穿孔2101對應設置;每一所述緊固螺絲400用于穿設一所述固定孔310并與一對應的穿孔2101的內(nèi)壁活動連接。
[0033] 在本實施例中,可將多個電池放置在容置槽210內(nèi),然后啟動振動臺10,使得容置斗200內(nèi)的所有電池進行振動測試。其中,通過在容置槽210的底部貼設有耐磨板300,即每個電池均位于耐磨板300上,由于耐磨板300的隔絕作用,避免了電池在擺動時對容置斗200造成摩擦和損傷,從而提高了振動臺10的使用壽命。值得一提的是,容置槽210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2101,相應地,在耐磨板300上均勻分布有多個固定孔310,且每一固定孔310均與一穿孔2101對應設置,當耐磨板300與容置槽210的底部貼合時,每一固定孔310與一對應的穿孔2101連通;可以理解,通過每一緊固螺絲400依次穿設一固定孔310以及一穿孔2101,并使每一緊固螺絲400與一對應的穿孔2101的內(nèi)壁螺接,如此,將耐磨板300牢固地安裝于容置槽210的底部,避免了耐磨板300在振動臺10運行時出現(xiàn)移位或從容置槽210內(nèi)移出的問題,進而使得耐磨板300更好地用于保護容置斗200;還可以理解的是,當耐磨板
300由于多次使用或其它問題而損壞時,通過斷開每一緊固螺絲400與對應的穿孔2101的內(nèi)壁的連接,從而便于更換新的耐磨板300,以用于保護容置斗200。
[0034]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每一所述固定孔310均為沉孔。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每一固定孔310均為沉孔,因此,當每一緊固螺絲400穿設一沉孔并與一穿孔2101的內(nèi)壁螺接時,每一緊固螺絲400的螺帽410部分均與耐磨板300的表面平齊,避免了由于緊固螺絲400的螺帽410部分過于突起,而對容置槽210內(nèi)的電池造成磨損或刮壞的問題。
[0035] 進一步地,每一所述緊固螺絲400均包括螺帽410及螺牙420,每一所述螺帽410靠近對應的一所述螺牙420的一面設有限位部4101,每一所述限位部4101均為葵花放射狀的凸起,且每一限位部4101均用于和一對應的所述沉孔的內(nèi)壁抵接。在本實施例中,當每一緊固螺絲400和一穿孔2101的內(nèi)壁螺接時,每一緊固螺絲400的限位部4101還與一對應的沉孔的內(nèi)壁抵接,可以理解,由于限位部4101為葵花放射狀的凸起,繼而增加了限位部4101與沉孔的內(nèi)壁的摩擦阻力,使緊固螺絲400相對于沉孔不易于出現(xiàn)松動的情況,進而使得每一緊固螺絲400均能牢固地與一對應的穿孔2101的內(nèi)壁螺接,令耐磨板300更為牢固地安裝于容置槽210的底部。[0036] 更進一步地,每一所述螺帽遠離對應的一所述螺牙的一面均設有十字凹槽。在本實施例中,可以理解,在每一緊固螺絲的螺帽上開設有十字凹槽,如此,當需要對耐磨板進行更換時,可通過十字螺絲刀作用于十字凹槽,斷開每一緊固螺絲與一穿孔的內(nèi)壁的螺接,繼而更換新的耐磨板。[0037]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容置槽的底部為正方形面,所述耐磨板為正方形片狀。在本實施例中,由于容置槽的底部為正方形面,因此將耐磨板設置為正方形片狀,以使耐磨板能較好地適配于容置槽的底部,進而用于保護容置斗。
[0038] 進一步地,所述耐磨板具有四個邊角部,每一所述邊角部內(nèi)均設置有磁吸件。在本實施例中,由于耐磨板為正方形片狀,可以理解,耐磨板的四個邊角部容易出現(xiàn)翹起的情況,進而影響到電池的振動測試。因此,在每一邊角部均設置有磁吸件,可以理解,容置斗為具有磁性的金屬制品,因此耐磨板的每個邊角部均牢固吸附于容置槽的底部,進而有效抑制了耐磨板的邊角部的翹起,避免對電池的振動測試產(chǎn)生影響。[0039]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底座100包括座體110以及四個支撐柱120,所述座體110為長方體,每一所述支撐柱120設于所述座體110的底部的一邊角處。在本實施例中,由于座體110為長方體,因此座體110的底部的一面為矩形面,即在座體110的底部具有四個邊角處,每一邊角處均設置有支撐柱120,通過四個支撐柱120的支撐作用,使座體110在水平擺放時較為穩(wěn)定,進而避免對電池的振動測試產(chǎn)生影響。
[0040]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振動臺10還包括治具500,所述治具500設于耐磨板300上,且所述治具500形成有多個收容槽510,每一所述收容槽510用于收容一所述電池(圖未示)。在本實施例中,通過在耐磨板300上設置治具500,而治具500上具有多個收容槽510,因此治具500用于承載多個電池,如此,借助于治具500,可同時對多個電池進行振動測試,提高了振動臺10的使用效率。[0041] 進一步地,多個所述收容槽510均勻分布于所述治具500。在本實施例中,通過在治具500上均勻設置有多個收容槽510,而每一收容槽510均用于收容一電池,如此,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治具500對于電池的承載量,進而使更多的電池可同時進行振動測試。[0042]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振動試驗機,包括操作臺以及如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振動臺,所述操作臺與所述底座電連接。[0043]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優(yōu)點:[0044] 1、在容置槽的底部貼設耐磨板,由于耐磨板的隔絕作用,避免了電池在擺動時對容置斗造成摩擦和損傷,從而提高了振動臺的使用壽命;[0045] 2、容置槽的底部均勻分布有多個穿孔,且在耐磨板上均勻分布有多個固定孔,將每一固定孔均與一穿孔對應設置,然后通過每一緊固螺絲依次穿設一固定孔以及一穿孔,并使每一緊固螺絲與一對應的穿孔的內(nèi)壁螺接,從而將耐磨板牢固地安裝于容置槽的底部,避免了耐磨板在振動臺運行時出現(xiàn)移位或從容置槽內(nèi)移出的問題,進而使得耐磨板更好地用于保護容置斗;[0046] 3、當耐磨板由于多次使用或其它問題而損壞時,便于及時更換新的耐磨板。[0047]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聲明:
“振動臺及振動試驗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