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驅動器(1)、擺臂(2)和第一鉸軸(3);
所述驅動器(1)設在所述物品分選機的輸送機(4)的鏈條托架(41)上;
所述擺臂(2)具有鉸接端(21)、受壓端(22)和具有弧面的施壓端(23),所述擺臂(2)的鉸接端(21)通過所述第一鉸軸(3)鉸接在所述鏈條托架(41)上并處于所述驅動器(1)與輸送機(4)的鏈條之間;
所述驅動器(1)被構造能夠向所述擺臂(2)的受壓端(22)施壓并迫使其發(fā)生轉動,從而使所述擺臂(2)通過所述施壓端(23)的弧面與正在途徑其下方的托放機構(5)進行線性接觸并施壓于所述托放機構(5),直至所述托放機構(5)釋放物品為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第二鉸軸(6),所述驅動器(1)為具有輸出端的線性驅動器,所述線性驅動器的輸出端與所述擺臂(2)的受壓端(22)通過第二鉸軸(6)鉸接,且所述受壓端(22)用于容納所述第二鉸軸(6)的孔為腰型孔(22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套設在所述第一鉸軸(3)上的且與所述擺臂(2)相連的復位扭簧(7),所述復位扭簧(7)用于維持所述擺臂(2)始終抵接于所述驅動器(1)。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驅動器為電磁推桿或氣缸。
5.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臂(2)還具有設在所述鉸接端(21)及施壓端(23)之間的導向斜面(24),當所述擺臂(2)未施壓于所述托放機構(5)時,所述鉸接端(21)高于所述施壓端(23)并比施壓端(23)更靠近所述輸送機(4)的上料端,使得所述導向斜面(24)傾斜于所述輸送機(4)的輸送方向。
6.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臂(2)包括設在所述受壓端(22)與所述施壓端(23)之間的減材豁口(25)。
7.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臂(2)由金屬材料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支架(8),所述驅動器(1)通過所述支架(8)安裝在所述輸送機(4)的鏈條托架(41)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器(1)與所述支架(8)之間的連接方式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所述支架(8)與所述鏈條托架(41)之間的連接方式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
10.一種物品分選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敲擊機構。
說明書: 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及物品分選機技術領域[0001] 本申請涉及物品分選機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及物品分選機。背景技術[0002] 物品分選機能按物品的重量、質量、大小或其他要求對物品實施分選,能夠大幅度地提高物品的分選效率及質量等。[0003] 物品分選機包括輸送機、敲擊機構、托放機構和回收機構,輸送機包括鏈條、鏈條托架、鏈輪、電機、減速器及設在鏈條上的托放機構,其中,托放機構可參考申請?zhí)枮?022204133572的中國專利申請,其公開了一種用于蔬果分選機的托放機構,電機通過減速器帶動鏈輪及鏈條轉動,使得托放機構可以被鏈條帶動并攜帶物品抵達各個敲擊機構所在的地區(qū);每個敲擊機構用于選擇不同質量、大小或品質的物品,達到分選目的,每個敲擊機構對應一個回收機構,且每個敲擊機構都能敲擊到達其下方的托放機構,并解鎖托放機構內的鎖定組件,觸發(fā)托放機構釋放物品,釋放的物品再被回收機構回收,實現(xiàn)物品分選。
[0004] 在相關技術中,敲擊機構主要選為電磁推桿或氣缸,針對上述中的相關技術,發(fā)明人認為因電磁推桿或氣缸在敲擊托放機構時與托放機構進行面接觸,故而二者之間的摩擦力較大,導致輸送機容易產生頓挫,進而影響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實用新型內容
[0005] 為了解決上述部分或全部技術問題,本申請?zhí)峁┮环N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及物品分選機,以此來減小輸送機產生頓挫,提高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0006]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其包括:驅動器、擺臂和第一鉸軸,驅動器設在物品分選機的輸送機的鏈條托架上,擺臂具有鉸接端、受壓端和具有弧面的施壓端,擺臂的鉸接端通過第一鉸軸鉸接在鏈條托架上并處于驅動器與輸送機之間,驅動器被構造能夠向擺臂的受壓端施壓并迫使其發(fā)生轉動,從而使擺臂通過施壓端的弧面與正在途徑其下方的托放機構進行線性接觸并施壓于托放機構,直至托放機構釋放物品為止。[0007] 進一步地,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第二鉸軸,所述驅動器為具有輸出端的線性驅動器,所述線性驅動器的輸出端與所述擺臂的受壓端通過第二鉸軸鉸接,且所述受壓端用于容納所述第二鉸軸的孔為腰型孔。[0008] 進一步地,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套設在所述第一鉸軸上的且與所述擺臂相連的復位扭簧,所述復位扭簧用于維持所述擺臂始終抵接于所述驅動器。[0009] 進一步地,所述線性驅動器為電磁推桿或氣缸。[0010] 進一步地,所述擺臂還具有設在所述鉸接端及施壓端之間的導向斜面,當所述擺臂未施壓于所述托放機構時,所述鉸接端高于所述施壓端并比施壓端更靠近所述輸送機的上料端,使得所述導向斜面傾斜于所述輸送機的輸送方向。[0011] 進一步地,所述擺臂包括設在所述受壓端與所述施壓端之間的減材豁口。[0012] 進一步地,所述擺臂由金屬材料制成。[0013] 進一步地,所述敲擊機構還包括支架,所述驅動器通過所述支架安裝在所述輸送機的鏈條托架上。[0014] 進一步地,所述驅動器與所述支架之間的連接方式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所述支架與所述鏈條托架之間的連接方式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0015]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物品分選機,其包括如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敲擊機構。[0016]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在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敲擊機構及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所述的物品分選機中,涉及的敲擊結構均能代替現(xiàn)有的敲擊機構完成對托放機構的敲擊使其釋放物品,且沒有像相關技術那樣敲擊托放機構時與托放機構進行面接觸,而是通過增設的擺臂來間接觸發(fā)托放機構釋放物品,其在敲擊托放機構時擺臂施壓端的弧面與托放機構為線性接觸,從而降低二者之間的摩擦,進而減小輸送機產生搓頓,提高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0017] 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及物品分選機均具有結構簡單、裝配容易、使用安全可靠的優(yōu)勢,便于實施推廣應用。附圖說明[0018]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在所有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標識。附圖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0019]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敲擊機構的立體示意圖;[0020]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敲擊機構的側視圖;[0021] 圖3是旨在顯示圖2中A處的局部放大示意圖。[0022] 附圖標記說明:1、驅動器;2、擺臂;21、鉸接端;22、受壓端;221、腰型孔;23、施壓端;24、導向斜面;25、減材豁口;3、第一鉸軸;4、輸送機;41、鏈條托架;5、托放機構;6、第二鉸軸;7、復位扭簧;8、支架。具體實施方式[0023] 以下結合附圖1?3對本申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0024]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敲擊機構屬于物品分選機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裝在物品分選機的輸送機4的鏈條托架41上,輸送機4攜帶托放機構5及其承托的物品抵達各個敲擊機構所在的區(qū)域,每個敲擊機構都能敲擊到達其下方的托放機構5,觸發(fā)托放機構5釋放物品,釋放的物品再被回收機構回收,實現(xiàn)物品分選。[0025]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敲擊機構包括驅動器1、擺臂2和第一鉸軸3。驅動器1安裝在物品分送機的輸送機4的鏈條托架41上;擺臂2具有鉸接端21、受壓端22和具有弧面的施壓端23,擺臂2的鉸接端21通過第一鉸軸3鉸接在鏈條托架41上并處于驅動器1與輸送機4的鏈條之間。驅動器1能夠向擺臂2的受壓端22施壓并迫使其發(fā)生轉動,從而使擺臂2通過施壓端23的弧面與正在途徑其下方的托放機構5進行線性接觸并施壓于托放機構5,直至托放機構5釋放物品為止。[0026]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能代替現(xiàn)有的敲擊機構完成對托放機構5的敲擊使其釋放物品,且沒有像相關技術那樣敲擊托放機構5時與托放機構5進行面接觸,而是通過增設的擺臂2來間接觸發(fā)托放機構5釋放物品,其在敲擊托放機構5時擺臂2施壓端23的弧面與托放機構5為線性接觸,能夠降低二者之間的摩擦,從而減小輸送機4產生搓頓,提高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0027] 在本實施例中,驅動器1可選為線性驅動器,也可選為凸輪機構或曲柄滑塊機構等,建議優(yōu)選為具有輸出端的線性驅動器,其中線性驅動器可以為電磁推桿或氣缸等,建議優(yōu)選為如圖1所示的電磁推桿,電磁推桿具有結構簡單、動作干脆速度的特點,通過電磁推桿帶動擺臂2敲擊托放機構5,可以有更快的敲擊響應速度,實現(xiàn)更精準的敲擊,進而提高對托放機構5的敲擊成功率。[0028] 在本實施例中,敲擊機構還包括如圖3所示的第二鉸軸6,當驅動器1選為電磁推桿時,電磁推桿的輸出端與擺臂2的受壓端22通過第二鉸軸6鉸接,且擺臂2的受壓端22用于容納第二鉸軸6的孔為如圖3所示的腰型孔221。腰型孔221使得電磁推桿通過第二鉸軸6帶動擺臂2的受壓端22繞第一鉸軸3轉動時,第二鉸軸6在腰型孔221內有足夠的空間維持電磁推桿的線性運動,促使敲擊機構始終能夠敲擊托放機構5。同時,由于電磁推桿的輸出端與擺臂2的受壓端22之間采用鉸接,所以擺臂2在被敲擊后的復位動作可以由電磁推桿實現(xiàn)。[0029] 值得說明的是,如果電磁推桿的輸出端與擺臂2的受壓端22之間不采用鉸接,可以利用彈簧、拉簧或扭簧實現(xiàn)擺臂2在被敲擊后的復位動作。比如,敲擊機構還包括套設在第一鉸軸3上的且與擺臂2相連的彈性復位部件,該彈性復位部件優(yōu)選為復位扭簧7,復位扭簧7用于維持擺臂2始終抵接于驅動器1。復位扭簧7能夠對擺臂2施加作用力促使擺臂2在敲擊托放機構5之后恢復原位。
[0030] 如圖1和圖2所示,擺臂2還具有設在鉸接端21及施壓端23之間的導向斜面24,需說明的是,當擺臂2未施壓于托放機構5時,擺臂2的鉸接端21高于其施壓端23并比施壓端23更靠近輸送機4的上料端,使得導向斜面24傾斜于輸送機4的輸送方向。如此設置,當驅動器1帶動擺臂2間接敲擊托放機構5時,由于導向斜面24的存在,使得后一工位的托放機構5經輸送機4輸送至當前敲擊機構下方時,不會因擺臂2復位不及時的意外而卡壞托放機構5。[0031] 在本實施例中,擺臂2由金屬材料制成,可選為鋼材、鋁材、鋼合金或
鋁合金等。此外,在本實施例中,擺臂2還包括設在擺臂2的受壓端22與擺臂2的施壓端23之間的減材豁口25,減材豁口25可以呈方形、三角形或圓形等,建議優(yōu)選為如圖1所示的三角形。三角形的減材豁口25能夠在實現(xiàn)基礎功能的情況下節(jié)省用材、節(jié)約成本。
[0032] 在本實施例中,敲擊機構還包括如圖1所示的支架8,驅動器1具體通過支架8安裝在輸送機4的鏈條托架41上,其中,驅動器1與支架8之間的連接方式可選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等,建議優(yōu)選為螺栓連接,螺栓連接使得安裝和拆卸驅動器1時都很方便;支架8與鏈條托架41之間的連接方式可選為螺栓連接、卡接或焊接等,建議優(yōu)選為螺栓連接,螺栓連接使得安裝和拆卸支架8時都很方便。[0033] 綜上可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能代替現(xiàn)有的敲擊機構完成對托放機構5的敲擊使其釋放物品,其在敲擊托放機構5時擺臂2施壓端23的弧面與托放機構5為線性接觸,能夠降低二者之間的摩擦,從而減小輸送機4產生搓頓,提高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0034] 在一個未實施的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物品分選機,其包括上面任一實施例所述的敲擊機構。物品分選機因具有敲擊機構而適用于對物品進行分選,且該敲擊機構能夠減小物品分選機的輸送機4產生搓頓,提高物品分選機的分選質量。[0035] 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豎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0036]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0037] 在本申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0038]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結構沖突,各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各項技術特征均可以任意方式組合起來。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文中公開的特定實施例,而是包括落入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所有技術方案。
聲明:
“用于物品分選機的敲擊機構及物品分選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