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皮革廢水的處理工藝,包括以下步驟,將皮革廢水中的含硫廢水和含鉻廢水分別先濾除雜物,然后進行均質(zhì)均量處理,再進行反應后,最后進行沉淀處理,得到含硫處理水和含鉻廢水;然后將其他生產(chǎn)廢水與上述步驟得到的含硫處理水和含鉻處理水,進行均質(zhì)均量處理和曝氣處理,并與硫酸錳反應后,再加入絮凝劑進行絮凝沉淀處理后,得到混合處理水和初沉污泥;再將上述步驟得到的混合處理水先進行水解酸化處理,再進行中級沉淀處理后,得到中級處理水和中沉污泥;最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中級處理水先進行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后,再進行二級沉淀處理后,得到處理后的皮革廢水和二沉污泥。
聲明:
“皮革廢水的處理工藝與處理系統(tǒng)” 該技術(shù)專利(論文)所有權(quán)利歸屬于技術(shù)(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shù)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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