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生產玻璃纖維
復合材料的工藝,包括如下步驟:1)將1~2質量份四甲基溴化銨、1.8質量份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1.2質量份
氧化鋁、10質量份玻璃纖維礦物粉、0.4質量份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6.7質量份AES樹脂、2.3質量份焦磷酸鈉、2.1質量份烯辛烯共聚物混合均勻,熔融拉絲,制得玻璃纖維;2)將8質量份PS樹脂、3質量份PA樹脂混合均勻,紡絲形成聚合物纖維;3)將玻璃纖維和聚合物纖維編織成在一起,即得玻璃纖維復合材料。本發(fā)明用于生產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工藝,其制備出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耐酸堿性、剛性好、抗氧化、抗老化。
聲明:
“用于生產玻璃纖維復合材料的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