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制革污泥焚燒過程中抑制Cr(III)氧化的方法,具體是提供了一種抑制Cr(III)氧化抑制劑及其配比。本抑制劑由以下組分組成:(NH4)2SO4和NH4HSO4。其中(NH4)2SO4的質量分數為40?70%,NH4HSO4的質量分數為30?50%;抑制劑的使用方法包括直接混入污泥中和配成水溶液。本抑制劑的最佳使用濃度為保證焚燒爐內添加劑內的S含量與污泥中堿金屬和堿土金屬的量的物質的量比為2?2.5。本發(fā)明所述的Cr(III)抑制劑能夠大幅度的降低含鉻污泥熱處理過程中產生的Cr(III)氧化,顯著抑制Cr(VI)的形成。通過使用本抑制劑,污泥焚燒過程中產生的飛灰和底渣中的能夠或基本通過國家危險廢棄物關于Cr(VI)安全要求,能夠較好的解決熱處理過程中Cr(VI)形成的問題。同時該抑制劑還具有反應速度快,反應充分的特點。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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