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包括爐排液壓站,以及由所述爐排液壓站提供液壓動力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撈渣機液壓系統,干燥段液壓系統,燃燼段液壓系統和冷卻段液壓系統;
還包括油路系統,所述油路系統包括爐排液壓站的進、出主油路,分支油路以及進、出各液壓油缸的子油路;
其特征是,還包括檢修用液壓站,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向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檢修用液壓站的控制箱為外置型布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單獨向一條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同時向兩條以上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包含多列給料爐排,且每列所述給料爐排都設有用于驅動的液壓油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包含2?8列給料爐排,對應地,所述料爐排液壓系統包含2?8個液壓油缸。
說明書: 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驅動設備,尤其涉及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背景技術[0002] 目前,一條垃圾焚燒爐包括給料爐排、焚燒爐排,以及撈渣機、給料斗蓋板等輔助系統,而給料爐排包括多列(如額定焚燒量為750t/d的焚燒爐給料爐排通常為六列)。[0003] 現有技術中,給料爐排、焚燒爐排、撈渣機、給料斗蓋板等共用一套液壓站,由一套液壓站驅動整個垃圾焚燒爐系統的運動。垃圾焚燒爐需24小時持續(xù)不斷運行,給料爐排為焚燒爐持續(xù)輸送燃料,必須24小時不間斷運行,若給料爐排出現故障,焚燒爐內燃料無法供應,無法滿足焚燒爐正常穩(wěn)定需求,對環(huán)保參數的正常維持影響極大。[0004] 從長期的運行經驗來看,給料爐排故障主要表現為給料爐排在前進或后退過程中不到位,給料爐排卡澀后無法動作,原有液壓系統無法滿足故障處理要求,必須采用人工干預的方式,借助手拉葫蘆、千斤頂等工具拉動卡澀列給料爐排,處理過程用時兩小時至十二個小時不等,處理過程中焚燒爐需大量點天然氣助燃,人工干預的方式耗時較久,且存在較大危險性。實用新型內容
[0005]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由于新增一檢修用液壓站,所述檢修用液壓站能夠向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當某一列的給料爐排出現卡澀不能正常供料時,通過新增的檢修用液壓站控制箱控制液壓管路的換向閥,給出現故障的該列給料爐排提供液壓動力使其恢復運行,可以快速的排除故障,使整個焚燒爐系統恢復運行,有效地解決現有技術問題。[0006]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包括爐排液壓站,以及由所述爐排液壓站提供液壓動力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撈渣機液壓系統,干燥段液壓系統,燃燼段液壓系統和冷卻段液壓系統;[0007] 還包括油路系統,所述油路系統包括爐排液壓站的進、出主油路,分支油路以及進、出各液壓油缸的子油路;[0008] 其特征是,還新增一檢修用液壓站,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向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0009] 優(yōu)選的,所述檢修用液壓站的控制箱為外置型布置。[0010] 優(yōu)選的,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單獨向一條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0011] 優(yōu)選的,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同時向兩條以上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0012] 優(yōu)選的,所述給料爐包含多列并且每列由一個壓油缸驅動。[0013] 優(yōu)選的,所述給料爐排包含2?8列,對應地,所述料爐排液壓系統包含2?8個油缸。[0014]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由于新增一檢修用液壓站1.2,所述檢修用液壓站1.2能夠向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提供備用液壓動力。當某一列的給料爐排出現卡澀,造成不能正常供料時,將該列給料爐排液壓管路切換至新增的液壓站,通過外置型布置的控制箱1.2控制液壓管路的換向閥,給出現故障的該列給料爐排提供液壓動力使其恢復運行,可以快速的排除故障,使整個焚燒爐系統恢復運行。并且,整個過程操作簡單,不需使用手拉葫蘆等工器具,也不需進入給料倉室內掛葫蘆等,進一步確保故障處理過程中人員和設備安全。附圖說明[0015] 圖1為現有技術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0016] 圖2?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圖2為整體示意圖,圖3為局部示意圖,圖4為K處的局部放大示意圖。[0017] 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個實施例整體縮小的示意圖。[0018] 圖中:[0019] Ⅰ一號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Ⅱ二號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0020] Ⅰ?1.1一號焚燒爐爐排液壓站,Ⅱ?1.1二號焚燒爐爐排液壓站;[0021] 1.1A、1.1B進、出主油路;[0022] 1.1A0油路交接點(位于該處的油路是交接相通的),1.1B0油路繞開點(位于該處的油路是不相通的);[0023] 1.1A1、1.1B1、1.1A2、1.1B2分支油路;[0024] 1.2檢修用液壓站,1.2A、1.2B檢修用液壓站進、出主油路;[0025] 2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1、2.2、2.3、2.4、2.5、2.6給料爐排各列液壓油缸;2.7給料蓋板液壓油缸;[0026] 2.1A、2.1B給料爐排液壓油缸2.1的進、出子油路;[0027] 3撈渣機液壓系統;[0028] 4.1、4.2干燥段液壓系統;[0029] 5.1、5.2燃燼段液壓系統;[0030] 6.1、6.2冷卻段液壓系統。具體實施方式[0031] 圖1為現有技術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F有技術中,一個垃圾焚燒發(fā)電廠的焚燒爐通常由多條垃圾焚燒爐系統組成。圖中顯示,一條垃圾焚燒爐系統由一套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Ⅰ驅動,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Ⅰ包括焚燒爐爐排液壓站Ⅰ?1.1,以及由所述爐排液壓站Ⅰ?1.1提供液壓動力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撈渣機液壓系統3,干燥段液壓系統4.1、4.2,燃燼段液壓系統5.1、5.2和冷卻段液壓系統6.1、6.2。
[0032] 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Ⅰ還包括油路系統,所述油路系統包括爐排液壓站的進、出主油路1.1A、1.1B,分支油路1.1A1、1.1B1、1.1A2、1.1B2以及進、出各液壓油缸的子油路。[0033] 在現有爐排的運行過程中,給料爐排故障主要為給料爐排前進或后退不到位的情況,給料爐排卡澀后無法動作,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Ⅰ無法滿足故障處理要求,必須采用外力使卡澀爐排復位。通常需要借助手拉葫蘆、千斤頂等使卡澀的給料爐排強制復位。處理過程用時兩小時至十二個小時不等,處理過程中焚燒爐需大量點天然氣助燃,人工干預的方式耗時較久,且存在較大危險性。[0034] 圖2?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圖中顯示,本例中,還新增一檢修用液壓站1.2,所述檢修用液壓站1.2通過檢修用液壓站進、出主油路1.2A、1.2B向所述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提供備用液壓動力。
[0035] 本實用新型提示,作為優(yōu)選的,本例中,所述檢修用液壓站1.2的控制箱為外置型布置。[0036] 本實用新型提示,作為優(yōu)選的,本例中,所述檢修用液壓站單獨向一條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提供備用液壓動力。[0037] 本實用新型提示,給料爐排通常由若干列組成,每一列給料爐排的運動需要由一個油缸驅動。[0038] 本實用新型提示,給料爐排通常由若2?8列組成。[0039] 本例中,給料爐排包含6列(通常為2?8列,具體看爐排的垃圾處理量,爐排越寬,列數越多,垃圾處理量就越大),因此,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包括6個油缸,分別為給料爐排各列液壓油缸2.1、2.2、2.3、2.4、2.5、2.6。[0040] 圖3為新增檢修用液壓站1.2與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之間管路連接原理圖。圖中顯示,檢修時,新增檢修用液壓站1.2通過檢修用液壓站進、出主油路1.2A、1.2B可以獨立地向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提供液壓動力。[0041] 圖4為油路在交接點的詳細說明圖(K處的放大示意圖)。在油路交接點1.1A0,位于該處的油路1.1A與1.1A1在該點相通;而在油路繞開點1.1B0,油路1.1B與1.1A1在該點不相通。[0042] 本例中,當某一列的給料爐排出現卡澀不能正常運行時,借助所述檢修用液壓站1.2,通過外置型布置的控制箱控制液壓管路的換向閥,給出現故障的該列給料爐排提供液壓動力使其恢復運行。而不需要再借助手拉葫蘆、千斤頂等工具。
[0043] 由于控制箱外置型布置,因此,通過新增的檢修用液壓站1.2,利用給料爐排液壓系統2,可以快速地給出現故障的給料爐排提供液壓動力,迅速排除故障,使整個焚燒爐系統恢復運行,有效地解決現有技術部題。操作簡便快捷,安全高效。[0044] 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個實施例整體縮小的示意圖。與第一個實施例不同的是,圖中顯示,本例中,所述檢修用液壓站1.2同時向兩條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圖中顯示,檢修用液壓站1.2同時向一號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Ⅰ及二號焚燒爐爐排液壓裝置Ⅱ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液壓動力。[0045] 本列實用新型提示,在其它實施例中,根據給料爐排液壓系統在運行中的故障發(fā)生情況,當故障率較低時,檢修用液壓站1.2也可以同時給三條焚燒爐的給料爐排液壓系統提供備用液壓動力。
聲明:
“垃圾焚燒廠給料爐排液壓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