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涉及活性物質、活性物質
復合材料、電極、二次電池、電池組和車輛。具體地,本發(fā)明提供可提高電極的密度和電子傳導性的活性物質、以及含有該活性物質的活性物質復合材料、電極、二次電池、電池組、和車輛。根據實施方式,提供活性物質?;钚晕镔|為一次粒子的長徑比的平均值為5以上的單斜晶型鈮鈦復合氧化物的粒子。
聲明:
“活性物質、活性物質復合材料、電極、二次電池、電池組和車輛”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