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環(huán)保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河道用水污染處理設備,包括收集機構、提升機構、廢料集裝機構、凈化機構、投藥機構、浮圈、驅動機構、移動機構和遙控器;實現(xiàn)
固廢收集的收集機構連通可對固廢進行提升的提升機構,便于對固廢進行集裝的廢料集裝機構;用于水體凈化的凈化機構,以及使用凈化藥劑投放的投藥機構驅動浮圈移動的驅動機構,便于整體移動的移動機構;控制整體在水中推進的遙控器。本發(fā)明節(jié)省人力,使用便利,同時無需操作人員下水,安全性能高,有效的完成水體表面固廢的收集,完成水體的過濾和凈化,在凈化裝置移動時,以葉片轉動的方式使藥劑出口暴露,使藥劑流出實現(xiàn)藥劑的投放,均勻、全面。
聲明:
“河道用水污染處理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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