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礦物骨粉、水晶骨質瓷及生產方法,礦物骨粉用礦物磷灰石和白云石合成,水晶骨質瓷坯體配料重量百分組成為:礦物骨粉39~46%、水晶石25~32%、鉀長石9~15%、合成粘土12~18%、納米級活性白土1~5%、鋰輝石2-6%;水晶骨質瓷的生產方法包括配料、成型、素燒、施釉和釉燒,水晶石需要煅燒酸處理,產品經(jīng)過素燒和釉燒兩次燒成。本發(fā)明水晶骨質瓷,通過合理配料,采用礦物骨粉和水晶石作為主要原料生產高檔瓷,燒成溫度范圍寬,燒成控制容易,而且同時兼具白度高、半透明度好與機械強度高、熱穩(wěn)定性好的特性,本發(fā)明科學合理、易于實施的生產方法,有效地保證了產品質量和合格率,利于工業(yè)化生產。
聲明:
“礦物骨粉、水晶骨質瓷及生產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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