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復合型燃燒器及有機廢水和可燃粉體復合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啟動點火槍,同時向燃燒器通入點火氧氣和點火燃料氣;2)啟動開工工序,通入開工氧氣和開工燃料氣,燃燒器燃燒升溫,同時通入點火槍惰性吹掃氣,對點火槍進行保護;3)當燃燒器升溫至設定溫度和壓力時,向燃燒器內投入可燃粉體,并通入工藝氧氣和工藝蒸汽的混合氣;4)可燃粉體燃燒穩(wěn)定后,向燃燒器內引入有機廢水摻燒。該復合型燃燒器可以同時實現(xiàn)有機廢水和可燃粉體的焚燒處理,且有機廢水的預處理無需經過摻混燃料、加熱或稀釋的步驟,可以有效降低有機廢水的處理工序和處理成本。
聲明:
“復合型燃燒器及有機廢水和可燃粉體復合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