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使用木塑
復合材料的集裝箱地板設備,集裝箱的地板部件包括:橫向支撐件,其以預定間隔連續(xù)設置到縱向框架;縱向框架,其設置為在兩個端部縱向連接到在集裝箱的四角處的垂直柱;縱向支撐件,其具有單個中央導軌和兩個側導軌,中央導軌在橫向框架之間在橫向支撐件的上部形成形狀且具有底面和基部,兩個側導軌在中央導軌的兩側形成的形狀且設有加強件;凸形地板構件,其由通過混合30~50%的合成樹脂、50~70%的木粉和木糠或木漿以及2~10%的粘結劑的木塑復合材料制成,且分別設置在橫向支撐件和縱向支撐件之間的空間中;襯墊,其圍繞地板構件的每個側面部分;和固定裝置,其用于將地板構件在塊安裝空間中聯(lián)接到橫向支撐件。
聲明:
“使用木塑復合材料的集裝箱地板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