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礦用井下新能源環(huán)保型機車,包括充電臺、支桿、線路、軌道、探照燈、車頭、車窗、客倉、懸掛機構、機車本體、機車能源、軌道線圈、機車線圈、接線柱,所述機車本體前端設有一車頭,所述車頭與車頭后方設有的客倉固定連接,所述機車本體下方設有一軌道,所述軌道伸入機車本體下部設有的空腔內,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一種礦用井下新能源環(huán)保型機車通過設有T型軌道以及在機車與軌道下設有線圈,實現了軌道與機車間的零摩擦,避免了摩擦引起泄露的煤氣發(fā)生爆炸,同時利用不同線圈間的相互排斥來驅動機車,加快了機車的速度,提高了運輸的效率。
聲明:
“礦用井下新能源環(huán)保型機車及其使用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